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68页(133字)
全称《日美安全保障条约》。
日美两国于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和《旧金山对日和约》同时签订。1952年4月28日生效。
主要内容:美国有权“在日本国内及周围驻扎美国陆、空、海军”,“日本不得将任何基地给予任何第三国”。
1960年1月为《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