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公约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4:00:3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68页(282字)

即《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公约》。

指1949年8月12日在日内瓦签订的四个公约:(1)《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864年缔结,1949年修订);(2)《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949年缔结,代替1907年《海牙公约》的第十项公约);(3)《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1929年缔结,1949年修订);(4)《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1949年缔结)。以上四个公约均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中国于1956年12月28日交存了批准书,但对公约作了几项保留。1957年6月28日起公约对中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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