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畏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20:00:08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07页(171字)

十九种中药的配伍禁忌。

“畏”指两药同用后,性能相互牵制而使作用降低或药效消失。即硫黄与朴硝,水银与砒霜,牙硝与三棱,川乌、草乌与犀角,狼毒与密陀僧,巴豆与牵子,丁香与郁金,肉桂与石脂,人参与五灵脂。但古方中也有配伍同用的,取其相畏能牵制其偏性,减轻或消除毒性和副作用。《神农本草经·序例》:“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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