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买政策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22:51:09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50页(340字)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有代价地把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逐步收归国有的政策。

克思列宁都曾指出,在保证消灭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通过赎买把资本家的私有生产资料和平地转移到无产阶级手中,对无产阶级是有利的。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都根据各国的具体条件运用了马克思列宁的赎买理论。中国在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采取赎买政策。赎买的形式,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采取分配利润的制度;在全行业合营后采取*定息制度。

此外,资方人员凡能工作的都由国家有关部门分配工作,并保留他们较高的薪金,不能工作的也酌情给以安置或予以救济。实行赎买政策,可以减少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有利于在改造过程中利用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对资本家的政治思想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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