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9 00:21:0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77页(467字)
北方。
《书·尧典》:“申命和叔,宅朔方。”古县名。(1)西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置。治今内蒙古杭锦旗北。
东汉末废。十六国后赵复置。
前秦以后又废。西汉时曾为朔方郡治所。
(2)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改岩绿县置。治今陕西靖边北白城子。
唐末以后党项族拓跋氏世居其地,后遂为西夏领土。元废。
历为夏州、朔方郡及夏绥银(定难军)节度使治所。郡名。西汉元朔二年置。治朔方(今杭锦旗北),辖境相当今内蒙古河套西北部及后套地区。
东汉移治临戎(今磴口北)。末年废。
东汉时匈奴南单于分部众屯此,助汉守边。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
辖境约当今银川市至壶口的黄河流域,北括阴山南北,南迄陕西宜川、甘肃宁县一线。东汉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废入并州。唐方镇名。又称灵盐、灵武、灵州。
开元元年(公元713年)为防御突厥改朔方行军大总管置,为玄宗时边防十节度使之一。治灵州(今宁夏灵武市西南)。初期辖境较广,其后逐渐减缩,较长期领有灵威二州、定远等军及丰宁等城,约当今宁夏地(盐池县除外)。
僖宗光启三年(887年)后为韩遵、韩逊等割据。929年为五代唐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