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93页(133字)
一种阴阳历。
施行于东汉元和二年(公元85年)。由编、李梵创制。规定一回归年等于365.25日,一朔望月等于29日,19个太阴年中插入7个闰月的历法,因岁余为四分之一日,故名。*古六历也采用四分法,为区别起见,史称古六历为“古四分历”;“四分历”则称为“后汉四分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