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8 00:50:55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783页(343字)

调整海上运输中船舶及其所有人与其他有关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内容主要包括:船舶的取得、登记、管理;船员的调度、职责、权利与义务;客货的运送,船舶的租赁、碰撞与拖带,海上救助,共同海损,海上保险,海水污染,海上钻探;争议及其解决的程序等。海商法属国内法(有的认为属民法,有的认为属经济法),但海上运输中的主要部分是国际运输,所以有关海上运输的国际条约与惯例对各国海商法的内容影响很大,有的认为它又属国际经济法的范畴。

法国1681年的《海事敕令》是世界上第一部详细规定海商关系的系统的成文法。

我国于1992年11月公布海商法。海商法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海牙-维斯比规则》(1968年)、《汉堡规则》(1978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889年制定,其后屡有修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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