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总督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8 02:44:33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817页(164字)
官名。
明代常以都御史总督河道,但非常设之官。清代始置河道总督专官,别称“河台”,掌管黄、运两河和永定河的堤防疏浚等事。其后定制,江南一人,驻清江浦(今江苏淮阴市);山东、河南一人,驻济宁州(今山东济宁);直隶一人,以总督兼管。江南河道总督简称南河,山东河南河道总督简称东河。所属有河库道、河道、管河同知、通判等官。后又次第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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