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契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8 03:59:23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843页(148字)
“白契”的对称。
中国旧时经官府盖官印的不动产买卖、抵押契约。土地房屋买卖、抵押的民间自写契约称白契。
清制须向州县纳税,由州县粘连于布政司颁发契纸的契尾,加盖钤印,方成正式契约。辛亥革命后不动产买卖、抵押契约须纳税盖印,取得法律效力,称为红契。
后指官署所印不动产买卖、抵押的正式契纸。参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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