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8 11:56:00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923页(280字)

有广、狭两义。

广义亦称“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关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专指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我国婚姻法采广义解释,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在古代,中国和外国都没有独立的婚姻法。

在资本主义各国法律部门中,婚姻法是亲属法的一个组成部分,附属于民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家庭关系不再受私有财产支配,婚姻法脱离民法而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新中国成立前,各革命根据地已开始颁布婚姻法,如中央苏区于1934年颁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建国后,1950年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修改后重新颁布,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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