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8 18:20:5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1031页(193字)

亦称“造意犯”。

用诱骗、授意、怂恿等方法,故意指使他人实行犯罪的人。成立教唆犯的客观要件是,在他人尚无犯意或虽有犯意而未下决心时,激起其犯意或使其下决心;主观要件是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将引起他人的犯意或坚定他人的犯意。

中国刑法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