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税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
更新时间:2019-03-08 22:29:4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2》第1096页(192字)
中国旧时对酒所征的税。
西汉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始征酒税。唐中叶至宋末以专卖为主,征税为辅。元初行专卖,后改为征税。明相沿未变。
清初禁酒,禁令除后,未征酒税。咸丰时百货抽厘,酒亦在内。
清末各省征收烟酒税捐。北洋政府于1915年创办烟酒公卖,收公卖费,原有税捐照收,变相加税。
国民党政府于1932年起将啤酒、火酒、洋酒先后改办统税;土酒税征从量税,1941年改从价征收。参见“榷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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