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34页(565字)

社会保障形式之一。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险的种类主要有:疾病保险、残废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我国现行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社会保险包括医疗、生育、伤残、养老、死亡和遗属抚恤费以及失业等方面,享受保险的条件及准予领取补助费的数额和限额,根据被保险人缴纳保险金的多少而定。

在世界各国,社会保险的内容基本相同,但因社会制度和实施社会保险的出发点不同,具体做法也有区别。在我国,社会保险的项目、取得保险金额的标准和资金筹集等规定,是从实际出发,根据生产发展水平和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确定的,它体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一致性,也体现了社会和政府对每一个劳动者的关怀。

〖参〗失业救济

社会救济

社会保障

工伤社会保险

疾病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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