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福利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62页(580字)

一种认为福利只具有相对性而不具有绝对性的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米香(Ezra J.Mishan)和美国经济学家伊斯特林(Richard A.Easterlin)等。相对福利论者从“快乐”出发研究福利,把福利与快乐等同。他们认为快乐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因人、因地、因时而异的。不同的人对快乐有不同的理解和追求。一个人对自己福利水平的评价并非取决于他的绝对收入水平,而是取决于他的相对收入水平,尤其取决于“相关集团”的收入水平,即取决于一个人在心理上将自己划归的那个集团。福利不仅因人而异,而且因地而异。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比发展中国家要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发达国家的人可能因得不到私人飞机、豪华游艇或高级别墅而感到不快乐或不满足,而发展中国家的人却可能因得到在发达国家看来极其平常的自行车、电视机而感到非常快乐或满足。福利不仅因地而异,而且因时而异。同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居民的幸福无法比较,因为彼此生活的环境不同,各自的欲望也不同,任何未被满足的欲望都会引起苦恼。米香在《经济增长的代价》(1967年)中认为,人类为经济增长付出的社会和文化代价太大,经济的继续增长是不合算的。总之,相对福利理论认为,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是相对的,是因人、因地、因时而异的,所以无法确定福利水平的统一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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