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消费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69页(2782字)

指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白居易的消费思想。白居易(公元772年~846年),字乐天,祖籍山西太原,生于河南新郑,曾在德宗、宪宗、穆宗、敬宗和武宗年间担任过各种官职,以文官为多。因经常批评时弊而为权贵所不满,并遭到贬谪。白居易怀着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以其富有强烈人民性的光辉诗篇,深刻地揭露了当时统治者对人民的沉重压榨,反映了人民的痛苦与悲愤,提出了改革时弊,励精图治的要求与呼声,成为久负盛名,历代敬仰的大诗人和思想家。白居易的经济思想比较丰富,其中涉及到消费的主要内容有:(1)主张搞活商品流通,保证消费需求。白居易认为,要满足和提高社会的消费水平,关键在于国家要调节搞好商品流通,满足市场对衣食等的各种需求,这已为历史上的治国经验所证明。他指出:“古者圣王在上而下不冻馁者,何哉?非家至日见,衣之食之,盖能均节其衣食之源也”(《白居易集》)。他所讲的均节衣食,就是指通过国家调节商品流通,满足社会对衣食等的消费需求。(2)以货币流通调节好消费需求。白居易认为,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是紧密相连的。货币是统治者调节商品流通的工具。“夫天之道无常,故岁有丰必有凶,地之利有限,故物有盈必有缩。圣王知其然,于是作钱刀布帛之货,谷帛之生,调而均之,不啻足矣”(《白居易集》)。白居易虽然继续发挥了《管子》关于货币起源于统治者救灾的需要等错误观点,但他同时认为,要调节好社会的商品需求必须注意抓好货币流通则是基本正确的。因为货币流通直接影响商品流通,是国家均衡调节商品供求的重要工具。它“上以均天时之丰凶,下以权地利之盈缩”(《白居易集》)。由此,他特别强调货币对调节物价的重大作用。他认为,谷生于农,器生于工,财货掌握于商,惟有货币发行直接掌握在国家手中,而货币可以购买各种消费品,农工商三者之间的交换关系也都离不开货币。所以国家只要掌握货币,就可以有效地调节商品的供求与物价。“谷帛者,生于农也;器用者,化于工也;财物者,通于商也;钱刀者,操于君也。君操其一,以节其三,三者和均,非钱不可也”(《白居易集》)。国家可以根据市场物价波动情况,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采取货币的收放政策,调节市场物价。“夫钱刀重则谷帛轻,谷帛轻则农桑困。故散钱以敛之,则下无弃谷遗帛矣。谷帛贵则财物贱,财物贱则工商劳。故散谷以收之,则下无废财弃物也。敛散得其节,轻重便于时,则百货之价自平,四人之利咸遂”(《白居易集》)。(3)以平籴调节农民与消费者的关系。白居易进一步发挥了战国李悝的平籴思想,分析了粮食价格的波动对农业与消费者的影响,主张以国家的收放政策,调节市场粮食及各种商品供求,满足社会消费的需要。他指出:“夫籴甚贵,钱甚轻,则伤人;籴甚贱,钱甚重则伤农。农伤则生业不专,人伤则财用不足。故王者平均其贵贱,调节其重轻,使百姓流通,四人交利”(《白居易集》)。白居易以平籴鼓励农业,保证消费的思想,比李悝的认识有新的发展。他不仅认为年成的丰歉对粮食的供求和价格有影响,而且认为货币购买力的高低也是影响粮价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后果上讲,白居易认为,粮价低固然会使农民专一于农业的积极性不高;但粮价过高也会影响到其他方面的财富增长。另外,他认为,平籴的目的不只是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而是要搞活整个市场的商品流通,使社会各行各业都能得到发展。(4)改革盐法,保证盐业的健康发展。白居易认为,当时盐法流弊太多,主要是盐的院场太多,机构庞大,盐官人浮于事,盐法不当,为盐商钻空子,使盐的成本升高,盐价昂贵使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为此他提出:一是大力精简机构和院场;二是整顿对盐商多给盐和降低收帛标准的办法,要“审货帛之精粗,谨盐量之出入”;三是放宽盐的管理体制,减少国家对盐的专利,清除不法盐官盐商的投机行为,他指出:盐利归于民是上策,归于国是中策,归于贪官和奸商是最坏之策,是“政之庇,国之蠡”。(5)主张节用,反对奢侈。白居易认为,节用有助于富国利民,奢侈是“天下凋弊”之源。他特别强调封建帝王要崇尚节用,防止奢侈,否则就会危害社会的消费,影响国家的兴衰。如果国君追求穷奢极欲,“以亿兆之人奉其一君”,会引起上下官风的腐败,造成社会消费的贫困。因为国君消费品也是取自于民间。“君取其一,而臣已取其百”,“上开一源,下生百端”,“君好则臣为,上行则下效”,“上益其侈,下成其私”,祸国殃民。因此,统治者是节俭还是奢侈,后果是大不一样的。“君之躁静,为人劳逸之本;君之奢俭,为人富贵之源”。他要求统治者在消费方面要有所节制,使国泰民安。“宫室有制,服食有度,声色有节,畋游有时;不徇己情,不穷己欲,不惮人力,不耗人才”(《白居易集》)。另外,白居易还反对大搞迷信消费,主张丧事从简,反对厚葬,他认为过多的发展寺庙,造成“僧徒月益,佛寺日崇”,也是国家衰败的表现。(6)减轻赋税,扩大消费。在赋税与消费的关系问题上,白居易也有一些比较鲜明的观点。首先,他认为,可供消费的财利是有限的。从国家与社会财利分配的角度讲,是一种此长彼消的关系。国家占有的多,社会占有的就少。他指出:“然则地之生财有常力,人之用财有常数。若羡于上,则耗于下也。有余于此,则不足于彼也”(《白居易集》)。因此,他要求国家要协调好与社会财利的分配关系,减轻赋税,增加社会的消费品供应,实行富民政策。“夫利散于下,则人逸而富;利壅于上,则人劳而贫”(《白居易集》)。白居易强调财利的生产和分配是一个常数,而忽视财利无论在生产和分配上都是可变的量则是有片面性的。其次,他认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是财政和社会消费品的重要来源,因此,国家要特别重视农业。他指出:“若不本于农桑而兴利者,虽圣人不能也”,“是以善为国者,不求非农桑生产,不重非衣食之货,不用计数之束,不畜聚敛之臣”(《白居易集》)。白居易同时认为,赋税过重,会减少社会的消费需求,影响社会消费水平提高。他所说的“利壅于上,则人劳而贫”就反映了这一思想。另外,他特别反对在币重物轻的情况下实行赋税征钱,认为会严重损害社会的消费。他指出,如果农税不征农产品,而是折钱征粮,就会造成“游堕者逸而利,农桑者劳而伤”,使赋税严重损害了农业,造成“赋敛失其本”。他说:“租庸者,古帛而已。今则谷帛之外,又责之以钱。钱者,桑地不生铜,私家不敢铸,业于农者何从得之?……当丰岁,则贱粜半价,不足以充缗钱;遇凶年,则息利倍称,不足以偿逋债”(《白居易集》)。这就必然造成许多人弃农经商。他的这一思想在他的《赠友》诗中也得到深刻地反映。“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夏秋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殚。贱粜粟于麦,贱贸丝与绵。岁暮衣食尽,焉得无饥寒”。由此,他认为如能取消赋税征钱,就会改革时弊,使“任土之利载兴,易货之弊自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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