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幻觉消费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99页(1522字)
由我国经济学家樊纲先生提出的,用以分析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行为的一种理论。
首先,樊纲把消费者的积累——消费最优比例作为研究公有制下消费者行为的理论参照系。而积累——消费最优比例是由一定技术条件下的劳动边际收益率与资本边际收益率的相互关系决定的。劳动的边际收益率相对越高,说明资本对于未来总产出增长的贡献相对越小,当前过多地增加积累、减少消费,并不能换得将来收入的很大提高,是不合算的,因此积累率就会较低。
反之,资本的边际收益率相对越高,当前多积累、少消费,就会使今天和未来收入的总和有较大提高,因而积累率就较高。
用ω代表劳动边际收益率,r代表资本边际收益率,最优积累——消费比例就可以表示为:
这是消费者行为的理论最优参照系。樊纲认为公有制下的人们所采取的行为与之并不相符。因为,在公有制经济中的任何个人,并不执行所有者的职能,而仅是劳动者。这就决定了:第一,他不执行也不能够执行资本积累的职能,资本积累是外在于消费者的事情。第二,他的一切收入都表现为劳动的成果,表现为工资(对劳动的报酬)和奖金(对超额劳动的报酬)、退休金(对劳动报酬的延期支付或“劳保”),因此而来的一切个人消费的增长,都表现为劳动收益率提高的结果,而与资本积累无关。这样在个人作为劳动者的视野中,消费的增加是劳动的成果,与资本积累和资本生产力没有关系。
这种现象即称为“公有制个人的收入幻觉”,简称“收入幻觉”。这种幻觉的出现,是由个人在公有制经济中所处的客观经济地位所决定的。
当然,这种幻觉并不是绝对的。总有一部分人会认识到真实情况。因此,樊纲定义了一个“收入幻觉系数”:0<Φ<1,它表示在人们心目中,把资本生产力当成劳动生产力的程度。如果Φ=0,意味着人们完全无幻觉,上述分析说明这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一般来说也不会有完全的幻觉,因为一般情况下资本积累导致未来消费增长毕竟也是一个客观事实。因此,收入幻觉程度Φ可以认为是一个大于0小于1的百分比。
显然这个百分比是一个“制度变量”,是社会经济关系加在物质生产关系上的特殊规定性,是社会关系对物质关系的修正。
在存在收入幻觉的情况下,公有制中的个人,在选择积累——消费比例时,所依据的劳动边际收益率ω和资本边际收益率r的取值就会发生变化。
由于人们将资本生产力的贡献的一部分当成了劳动生产力的贡献,这就意味着r打了折扣,折扣率即收入幻觉系数Φ。因此,此时人们认为的资本边际收益率为:
r′=(1-Φ)r
相应的,劳动边际收益率被加上了相当于Φr的一个部分,因此人们观念中的劳动边际收益率为:
ω′=ω+Φr
这样,积累——消费比例的最优选择就成为
a*=f(r′/ω′)=f[(1-Φ)r/ω+Φr]
显然,
即收入幻觉越大,人们选择的积累——消费比例越低,越是希望当前更多消费、更少积累。反之亦然。在给定其他因素的情况下,a*≤a。
收入幻觉消费理论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改革后公有制经济中出现的过旺的消费需求和实际上的高消费趋势,对分析公有制经济下的消费者行为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