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76页(1491字)

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和一定的生产关系下,人们消费生活资料(包括劳务)的方法和形式。

它主要是说明特定环境下的消费者是如何消费、使用消费对象的,包括消费者以什么样的身份,采用什么形式,运用何种方法消费消费资料和劳务,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从内涵看,消费方式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是消费的自然形式,或者叫消费方法。

这种意义上的消费方式基本上取决于消费对象的自然属性。主要包括:(1)消费者作为特定环境下的人需要一定的与其环境相适应的消费对象,并且能够通过改造自然创造出所需的消费对象;(2)在新的消费对象被创造出来的同时,使用消费对象的工具、手段和方法也会被创造出来,如方便食品、家用电器、现代交通、信息工具等。

消费的自然形式反映的主要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它与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密切相关。第二层是指消费的社会形式,主要包括社会消费发展的状况,社会消费关系的性质及消费心理、消费习俗等。这种意义上的消费方式,主要取决于社会生产和科学文化发展水平,以及民族特点和风俗习惯等。消费方法随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变化,而消费的社会形式则相对稳定,只有消费方法的重大变化才可能引起消费的社会形式发生改变,而消费的社会形式对其自然形式的变革也有制约作用。

消费方式受多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主要有:(1)社会生产。生产创造了消费对象,并决定了消费的性质。

如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人们只能用手、指甲和牙齿撕咬生肉,这种消费方法显然还没有脱离动物的痕迹。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消费资料日渐丰裕,消费工具和方法也有了极大的发展,如现今社会人们不仅用刀叉吃熟肉,而且肉的做法也五花八门;(2)上层建筑,人们的价值观等也会影响消费方式。

如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东亚,崇尚节俭,因而对消费长期不支持,形成了抑制性的消费方式。而西方则与此相反,鼓励消费,甚至提倡借债消费以满足需求;(3)地理条件和民族习俗等。同样是吃饭、穿衣,地处极北酷寒的爱斯基摩人同地处热带地区的人却大异其趣。

按不同的标准,消费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的形式,综合考察,也即以消费的社会组织形式来考察,可以将其分为个人消费和社会公共消费;按消费的劳务由谁提供来考察,比如,是由消费者自己购买、烹调食物、自己做家务、自己做衣还是吃现成食品、请人做家务,则可以将其分为自我服务性消费和社会化的消费。

尽管从根本上讲,消费方式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但它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对于生产的发展,国家的兴旺等有巨大的反作用。

因此,消费方式先进与否至关重要。判断一种消费方式是否先进,就要看这种消费方式是不是从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出发,与社会资源条件、人口状况、经济建设中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家庭收支状况以及社会生活服务提供的条件等相适应。归纳起来,标准有二:一是看这种消费方式是否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并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二是看在此种消费方式下,消费者从生存到发展的需求是否都可以得到满足。

符合这两条标准的即为先进的消费方式,否则就是应当改进的方式。根据社会需要体系及其变化来分配社会劳动,合理安排和调整产业结构,使之与社会需要相适应,才能保证各种社会需要的实现和满足。

〖参〗社会主义消费方式的发展趋势

消费方式合理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