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49页(386字)

利用一定的设备和场所为生活消费和生产提供劳务的行业。

服务业区别于物质产品生产行业的主要标志在于,它是直接以具体的劳务活动满足生活消费和生产的需要,而不是生产物质形态的产品。服务业按其服务的对象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生活服务业和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把自己所生产的劳务产品或活劳动提供给消费者,以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这类行业包括饭店、旅馆、浴池和理发店等。

生产服务业把自己所生产的劳务产品或活劳动提供给生产者,以满足生产消费的需要,这类行业包括咨询服务、通讯服务和计算中心等。

在资本主义国家,广义的服务业指工农业和建筑业以外的一切行业,狭义的服务业则指旅游、个人服务、企业服务、法律服务、住宅服务、修理和医疗保健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服务业将获得迅速发展,并不断扩大活动范围,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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