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59页(498字)

迁关于贫富差别论的思想认识。

第一,司马迁承认封建社会中贫富差别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他描绘了当时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贫富现象。

认为在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如果财富的占有相差10倍,贫者则自感地位低下;如相差100倍,则贫者对富者望而生畏;如相差1000倍,则富役贫;如相差万倍,则贫者为富者的奴仆。在他看来这是必然的现象,即“物之理也”。

第二,司马迁赞成致富,承认贫富之间的互相转化,而且揭示了社会致富的经验。指出“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门市”(《史记·货殖列传》),强调了工商在致富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把致富之路分为三种:本富、末富和奸富。认为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为下。

第三,司马迁不赞成重农抑商,肯定商业在致富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史记中有多处为大商贾立传,总结他们的致富经验,以为后世之借鉴。第四,司马迁虽然记载了秦汉之际土地兼并所造成的贫富分化,但却未见到他本人反对土地兼并缩小贫富差别的意见。他强调智慧的高低对形成贫富差别的作用。

认为“巧者有余,拙者不足”,从而把智愚、巧拙看作是贫富产生的原因,因而是很有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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