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觏的消费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71页(804字)
李觏(公元1008年~1059年)字泰伯,南城(属江西)人,北宋着名思想家、教育家。
着有《直讲李先生文集》,现编有《李觏集》。他关心民间疾苦,对社会经济问题颇有所论。
其消费观点主要有:(1)反对盐茶专卖。
他认为官运官销、垄断盐利,给社会带来许多不便,特别是官吏、军吏从中营私舞弊,私卖公盐,结果盐未入仓已损失过半。
官府还不准盐店销购公盐,使盐店数量很少,居民买盐,诸多不便,“公盐贵而污私盐贱而洁”。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且也不利于国家的财政收入。
为此,他主张改革盐法,发挥商人作用,由官府将盐卖给官商,由商运商销,并允许赊盐,使盐店增多。这样国家既充实了财政税收,又便利了盐的消费。
李觏还认为,茶的专卖也弊端百出。
特别是官府统购之茶因质次价高而无人问津,使公茶积压库存太久而变质。又因为私茶物美价廉,使贩卖私茶增多而法不能禁。他主张开放茶的专卖“一切通商”,国家只收茶山税和茶商税。
使茶的经营,既利国又便民。(2)修整谷贱伤农,同情小农疾苦。
李觏不赞成所谓“谷贱伤农,谷贵病末”的传统看法。他认为,在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在官府、地主、商人对农民的压迫下,无论是谷贵和谷贱,都不利于农而有利于商。
“贱则伤农,贵亦伤农;贱则利末,贵亦利末”。他认为,农与商同样,既是粮食的卖者,也是粮食的买者。
在收获季节,农民急等钱用,只好贱价卖粮,而到青黄不接之时,农民为养家糊口,又必须高价买粮。而商人在谷贱时,则又可低价收购,以囤积居奇,待谷贵时又高价抛售,以谋取暴利。在这种情况下,小农总是在穷困线上挣扎。这反映了李觏对农民在封建压迫下所遭不幸的同情。
(3)反对贵义轻利,主张利民富民。李觏反对儒家“罕言利”的思想。
认为人离开了物质利益便无以生存。为什么不能谈利呢?他要求国家在求利问题上,要放宽政策,“驰其禁,达其利”,藏富于民,以保证人民的生活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