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不动产认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2页(787字)
法国1804年《民法典》第517条规定,财产不作为不动产,或按其性质,或按其用途,或按其所附着的客体。第518条规定,地产及建筑物,按其性质为不动产。第519条规定,风磨及水磨,固定于柱石并作为建筑物的一部分者,按其性质为不动产。第520条规定,尚未收割的收获物及尚未摘取的树上果实,均为不动产。谷物一经收割,果实一经摘取,虽未运走,即为动产。如收获物仅部分收割,则仅此部分为动产。第521条规定,定期采伐的大小树木,随着树木的伐倒而成为动产。第522条规定,土地所有人交与佃农或分成制佃农用于耕作的家畜,不论其曾否估价,如按照契约的效力仍留置在该土地时,视为不动产。土地所有人租与佃农或分成制佃农以外的人的家畜为动产。第523条规定,房屋或其他不动产中的用以导水的水管为不动产,并为所附着的地产的一部分。第524条规定,不动产所有人为使用及经营该不动产而设置的物,按其用途为不动产。因此,下列各物,如所有人为使用及经营该不动产而设置时,按其用途为不动产:耕畜;农具;供给佃农或分成制佃农的种子;鸽舍中的鸽;养兔园中的兔;蜂巢中的蜂群;池塘中的鱼;压榨机、锅炉、蒸馏器、酿酒桶及大桶;经营铸造场、造纸工场及其他工场必需的工具;稻草及肥料。经所有人永远附着于不动产的一切动产,按其用途亦为不动产。第525条规定,动产如以石膏、石灰或水泥附着于不动产时,或如非破坏或毁损该动产本身或其所附着的不动产部分不能与之分离时,所有人被视为以该动产永远附着于不动产。房间中的镜子,如其所附着的护镜板与护墙板为一体时,视为永远的附着。画幅及其他装饰品亦同。雕像如安装在特备的墙壁之凹处,虽不破坏或毁损亦能搬动者,为不动产。第526条规定,下列权利,按其所附着的客体,为不动产:不动产的用益权;地役权或土地使用权;旨在请求返还不动产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