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土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3页(241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于1947年至1950年颁布一系列土地改革法令。1953年修订《宪法》,对土地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和建立公平的社会关系,法律对土地私有加以必要的约束,规定各区农业地带的土地私有权的限度,鼓励并迫使改良土壤,改革大庄园,重组生产单位,扶助中小土地所有者。重新颁布的《意大利民法典》中对土地权属、土地调整、土地改造、土地征用、土地权利设置等作出规定。除此,联邦议会颁布了大量相关的土地法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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