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土建设综合计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46页(331字)

韩国于1963年10月14日颁布,1964年、1979年修改颁布《国土建设综合计划法》。制定本法目的:为了综合地利用、开发和保全国土的自然条件,使产业基地和生活环境的合理化,规定有关国土建设综合计划及其基础的国土调查事项,从而实现国土的经济、社会、文化上的发展,对国民的福利提高做出贡献。本法由5章28条组成。其中第1章总则规定:(1)国土建设综合计划的定义,是指作为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实施事业的用地及设施规模的目标和方针,关于土地等天然资源的利用、开发和保全的综合、基本的长期计划而言。(2)国土建设综合计划分为全国、特定地域、道和郡建设综合计划4种。全国计划是特定地域和道计划的基础,道计划是郡计划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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