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1859年土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73页(216字)

墨西哥1859年8月颁布《土地改革法》。该法规定,政教分离,教徒不必向教会缴纳任何强制性农业、土地苛捐杂税。土地分小块,教会土地承租者有优先购买所承租土地的权利。分期付款可获得土地。为巩固改革,1863年7月政府颁布法令,允许人民以优惠价格购买2000公顷以内的国有荒地,恢复印第安村社占有土地的权利。同年8月,颁布《没收卖国贼财产法》,决定把几个州的卖国贼的大地产,分配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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