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瑞拉土地改革协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26页(231字)

委内瑞拉《土地改革法》第105条规定,全国土改委员会将鼓励家庭财产持有者成立协会,以便开展互助合作推选行政代表,从事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信贷和农业机器的获得和使用以及兴办任何其他工程和集体福利事业所必需的事情。第107条规定,持有家庭财产的农村小土地所有主可以将其土地同法人一起成立农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事先持成立文书到有关的注册办事处登记,家庭财产的好处就将扩大到上述农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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