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永佃权处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79页(208字)

意大利1997年《民法典》第965条规定,永佃权人可以以生前行为或者临终行为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进行处分。永佃权人转让永佃权时无需向土地的所有人支付任何费用。在设立文件中,土地的所有人可以在不超过20年的时间内,完全或者部分禁止永佃权人以生前行为转让永佃权。在违反禁令进行转让的情况下,永佃权人不因转让而解除对土地的所有人承担的责任,应当与受让人一起连带承担这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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