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城市改建用地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36页(267字)
瑞典1953年公布法令规定,政府在市区范围内预定将来成为居住区的地方可以先行收购土地。收购的土地可以出租但不能买卖。瑞典城市建设法令还规定:(1)市区政府对于城市改建规划中的用地可征购。(2)根据城市改建规划已指定为公共用地,政府已不能利用自己的土地时,土地所有者有请求购买本土地的权利。(3)依照城市改建规划修建道路及公用空间,供人民应用,其费用由受益者负担。(4)市区政府认为土地交易或建筑活动影响编制城市改建规划执行时,经过上级批准,可以在2年内暂时禁止土地交易或修建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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