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苄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田杂草防除手册》第209页(1114字)
〔毒性〕 丁·苄属低毒除草剂。
〔作用特性〕 丁·苄为丁草胺和苄嘧磺隆(农得时)的混合制剂。丁草胺主要通过杂草幼芽胚芽鞘和幼小次生根吸收,抑制细胞蛋白质合成,使杂草死亡。苄嘧磺隆通过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活性,使支链氨基酸合成受阻,而使细胞分裂和生长遭到破坏。两种除草剂在杂草体内的作用部位不同,而且杀草谱有显着的互补性,因而有较宽的杀草谱。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地防除稗草、千金子、牛毛毡、碎米莎草、异型莎草、鳢肠、水苋菜、节节菜、陌上菜、泽泻、眼子菜、雨久花等杂草。但对矮慈姑、水莎草、日本藨草、三棱藨草和扁秆藨草只有抑制作用。在连续单用杀稗剂如丁草胺、禾大壮、快杀稗、敌稗等,草相变得复杂的稻区,本剂可作为替代品。
〔制剂〕 35%、30%、20%丁·苄可湿性粉剂,20%丁·苄粉剂,10%丁·苄微粒剂。
〔使用方法〕 南方水稻移栽后3~5天(北方7~12天),即水稻返青后,稗草1~1.5叶期,按推荐剂量与适量细湿土或沙(每公顷150~300千克)或化肥充分混匀后,再均匀撒入本田内。施药时至少保持田内有3~5厘米水层,4~5天不排水。北方稻区,有机质含量高的田块,可按推荐剂量的上限施药。抛秧田、小苗带土移栽田如用这类产品时,应事先经过试验,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登记情况及厂家〕 浙江省乐清市乐吉化工厂、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湖北省天门化学肥料厂、江苏省昆山化学复合剂厂、江苏省如东农药厂登记。
〔注意事项〕
(1)此类产品适用于水稻插秧本田,对直播田早期处理会造成药害;稗草2叶期后施药,防效会下降。
(2)丁草胺对鱼及两栖类水生生物毒性高,不可在养鱼田使用,施药后的田块避免向鱼塘排水。
(3)不作叶面喷雾用。撒药土或药肥时,应避免稻叶上有露水。
(4)不宜在漏水田、弱苗和病苗田使用。
(5)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保护,不可直接接触药剂。
(6)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可与种子、饲料、食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