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传记类
△《古列女传》九卷
汉护都水使者光禄大夫刘向子政撰。成帝时,赵氏姊弟起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嬖孽乱亡者,序次为八篇,以戒天子。其七篇,篇十五人,为一百五人。第八篇为颂义。《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十五卷,盖以七篇分为上下,并颂为十五卷,而自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与向同时,或在向后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巩二序辨订详矣。巩之言曰:“后世自学问之士多徇于外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见可法,故竞于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于自恣,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己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况于南乡天下之主哉!”愚尝三复其言而志之。向书传于世鲜矣,惟此书独全。其称《诗·芣苡》《柏舟》《大车》之类,与今说《诗》者乖异,盖齐、鲁、韩之学,固不尽与毛氏同也。
△《东观汉纪》十卷
汉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騊駼等撰。初,班固在显宗朝尝撰《世祖本纪》、《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騊駼等著作东观,撰集《汉纪》。其后,卢植、蔡邕、马日磾等皆尝补续。《唐艺文志》一百二十七卷。今所存惟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冯异、祭遵及景丹、盖延九人列传而已。其卷第凡十二,而阙第七、八二卷,未知果当时之遗否也?
△《高士传》十卷
晋征士安定皇甫谧士安撰。序称自尧至魏咸熙,二千四百余载,得九十余人。今自被衣至管宁惟八十七人。
△《黄帝内传》一卷
序云篯铿游衡山得之石室,刘向校中秘书传于世,诞妄不经,方士辈所托也。
△《飞燕外传》一卷
称汉河东都尉伶玄子于撰。自言与扬雄同时,而史无所见。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西京杂记》六卷
晋句漏令丹阳葛洪稚川撰。其卷末言洪家有刘子骏书百卷,先父传之。歆欲撰汉书,杂录汉事,未及而亡。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刘书,少有异同耳。固所不取不过二万余言,今钞出为二卷,以裨《汉书》之阙。所谓先父者,歆之于向也。而《馆阁书目》以为洪父传之,非是。《唐艺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后人分之也。按洪博闻深学,江左绝伦,所著书几五百卷,本传具载其目,不闻有此书。而向、歆父子亦不闻其尝作史传于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应全没不著也。殆有可疑者,岂惟非向、歆所传,亦未必洪之作也。
△《襄阳耆旧传》五卷
晋荣阳太守襄阳习凿齿彦威撰。
△《谈薮》二卷
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玠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也。
△《梁四公记》一卷
唐张说撰。案《馆阁书目》称梁载言纂。《唐志》作卢诜,注云一作梁载言。《邯郸书目》云载言得之临淄田通,又云别本题张说,或为卢诜。今按此书卷末所云田通事迹,信然,而首题张说,不可晓也。其所记多诞妄,而四公名姓尤怪异无稽,不足深辨。载言,上元二年进士也。
△《景龙文馆记》八卷
唐修文馆学士武甄平一撰。中宗初置学士以后馆中杂事,及诸学士应制、倡和篇什杂文之属。亦颇记中宗君臣宴亵无度,以及暴崩。其后三卷,为诸学士传。今阙二卷。平一,以字行。
△《狄梁公家传》三卷
唐海州刺史江都李邕泰和撰。
△《高力士外传》一卷
唐大理司直郭湜撰。
△《北征杂记》一卷
唐宰相赵憬撰。贞元四年,咸安公主下降回纥,憬副关播为册礼使,作此书纪行。
△《唐年小录》八卷
唐户部尚书扶风马总会元撰。记唐以来杂事,分为七门,末卷为杂录。旧有一本略甚,复得程文简本传之,始为全书。
△《陵园记》一卷
唐宗正丞李(缺)撰。光化元年序。
△《凤池历》二卷
不著名氏。记长孙无忌历官本末及家世子孙。按《唐志》冯宇《凤池录》五十卷,李淑《书目》惟存五卷。记宰相名次事迹,非此书。
△《邺侯家传》十卷
唐亳州刺史京兆李繁撰。繁,宰相泌之子。坐事下狱,知且死,恐先人功业泯灭,从吏求废纸拙笔为传。按《中兴书目》有柳玭后序,今无之。繁尝为通州,韩退之《送诸葛觉》诗所谓“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者也,其曰“行年余五十,出守数已六;屡为丞相言,虽恳不见录”则韩公于繁亦拳拳矣。《新旧史》本传称繁无行,漏言裴延龄以误阳城,师事梁肃而烝其室,殆非人类。然则韩公无乃溢美,而所述其父事,庸可尽信乎!
唐刘轲撰。牛,指僧孺;羊,谓虞卿汉公也,是不逊甚矣。
△《西南备边录》一卷
唐宰相李德裕文饶撰。太和中镇蜀所作。内州县、城镇、兵食之数,大略具矣。
△《异域归忠传》二卷
李德裕撰。会昌二年,嗢没斯内附。德裕奉诏采秦、汉以来由绝域归中国,以名节自著、功业始终者,凡三十人,为之传。
△《蛮书》十卷
唐安南宣慰使樊绰撰。记南诏事。咸通五年奏之。
△《闽川名士传》一卷
唐崇文馆校书郎黄璞所记人物,自薛令之而下,凡五十四人。
△《崔氏日录》一卷
不著名氏。残缺无始末。未有跋尾,不知何人,言此书出宋敏求家。考订年月及所载人名姓甚详。盖广明元年崔沆为相,非其子弟即其门人为之。字画清丽,而其所记不过蒱饮、交通、评议,有以见唐末风俗之弊云。
△《开元天宝遗事》二卷
五代太子少保天水王仁裕德辇撰。所记一百五十九条。
△《入洛记》一卷
王仁裕撰。仁裕仕前蜀。国亡入洛记行。
△《中朝故事》二卷
伪唐给事中尉迟偓撰。载唐末杂事。
△《燉煌新录》一卷
有序称天成四年沙州传舍集,而不著名氏,盖当时奉使者。叙张义潮本末及彼土风物甚详。凉武昭王时有刘昞者,著《炖煌实录》二十卷,故此号《新录》。
△《唐末泛闻录》一卷
题常山阎自若撰。记五代及诸僭伪事。其序自言乾德中得於先人及舅氏闻见。且曰:“传者难验,见者易凭,考之史策,不若询之耆旧也。”然所记亦时有不同者,如李涛纳命事,本谓张彦泽,今乃云谒周高祖。未详孰是。
△《杨妃外传》一卷
直史馆临川乐史子正撰。
△《渚宫故事》五卷
后周太子校书郎余知古撰。载荆楚事,自鬻熊至唐末。本十卷,今止晋代,阙后五卷。
△《锦里耆旧传》八卷、《续传》十卷
前应灵县令平阳句延庆昌裔撰。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得此传。其词芜秽,请延庆修之,改曰《成都理乱记》。天成之后,别加编次,起咸通九载,迄乾德四年,百余年蜀事,大略具矣。《续传》蜀人张绪所撰,起乾德乙丑,迄祥符己酉。自平蜀之后,朝廷命令、官僚姓名及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旴作乱之迹,皆略载之。知新繁县太常博士张约为之序。
△《平蜀实录》一卷
左藏库副使康延泽撰。平蜀之役,延泽以内染院使为凤州路马军都监。王全斌等既得罪,延泽亦贬唐州团练使。按本传载蜀军二万七千人,诸将虑其为全师雄内应,欲尽杀之。延泽请简老弱疾病七千人释之,余以兵卫浮江而下,诸将不能用。此书叙述甚详。《邯郸书目》云不知作者。《馆阁书目》亦然。考王元之所撰延泽墓志,知其所为也。
△《秦王贡奉录》二卷
枢密使吴越钱惟演希圣撰。记其父俶贡献及锡赉之物。
△《家王故事》一卷
钱惟演撰。记其父遗事二十二事上之,以送史院。
△《戊申英政录》一卷
婺州刺史钱俨撰。记其兄俶事迹。俶以戊申正月嗣位。
△《玉堂逢辰录》二卷
钱惟演撰。其载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一日二夜所焚屋宇二千余间。左藏、内藏、香药诸库及秘阁、史馆,香闻数十里。三馆图籍一时俱尽,大风或飘至汴水之南。惟演献礼贤宅以处诸王。以此观之,唐末、五代书籍之仅存者,又厄于此火,可为太息也!
△《南部新书》十卷
翰林学士钱易希白撰。倧之子也。所记多唐遗事。
△《唐登科记》十五卷
丞相鄱阳洪适景伯编集。按《唐艺文志》有崔氏《显庆登科记》五卷,姚康《科第录》十六卷,李奕《登科记》二卷。崔氏书有赵儋序,而失崔名。所载至周显德,固非崔氏本书。而李奕书亦不存。洪忠宣得姚康书五卷于北方,而丞相又得别本起武德终太和于毗陵钱氏,乃以三本辑为一书,而用姚氏为正。三书皆有序。姚字汝谐,南仲孙也,元和十五年进士。本书录武德至长庆为十一卷。其曰十六卷者,亦后人所续。
△《五代登科记》一卷
不著名氏。前所谓崔氏书至周显德止者,殆即此耶?馆中有此书。洪丞相以国初卿相多在其中,故并传之。
△《大宋登科记》三十二卷
洪适编,始,吴兴郡学有锓板,不分卷第,止述进士一科。适始放姚康录制举词科,自建隆庚申迄绍兴庚辰,二万三千六百人有奇,为二十一卷。自后皆续书之。
△《中兴登科小录》三卷、《姓类》一卷
通判徽州江都李椿撰。新安旧有《登料记》,但逐榜全录姓名而已。椿家藏《小录》,自建炎戊申至嘉熙戊戌,节取名字乡贯及三代讳刊之后,以韵类其姓,凡一万五千八百人有奇。太守吴兴倪祖常子武刻之,以备前记之阙文。
△《乘轺录》一卷
知制诰祁阳路振子发撰。祥符中使契丹,归进此录。
△《奉使别录》一卷
丞相河南富弼彦国撰。庆历使契丹,归为语录以进,机宜事节则具于此录。又一本有两朝往来书附于末。
△《刘氏西行录》一卷
直昭文馆保塞刘涣仲章撰。按康定二年,朝廷议遣使通河西唃氏。涣以屯田郎知晋州,请行。以十月十九日出界,庆历元年三月十日回秦州。此其行纪也。唃氏自此与中国通,而元昊始病于牵制矣。涣后擢刺史,历典数州至留后,以工部尚书致仕。
△《契丹讲和记》一卷
不著名氏。载契丹初讲和本末。末有庆历增币后北国誓书。
△《庆历正旦国信语录》一卷
余靖庆历三年使辽所记。
△《熙宁正旦国信录》一卷
天章阁待制窦卞熙宁八年使辽所记。
△《接伴送语录》一卷
集贤校理沈季长熙宁九年接伴送辽使耶律运所记。
△《使辽见闻录》二卷
尚书膳部郎中李罕撰。
△《奉使鸡林志》三十卷
宣德郎王云撰。崇宁元年,云以书状从刘逵、吴栻使高丽,归而为此书以进。自元丰创通高丽以后事实,皆详载之。
△《宣和使金录》一卷
太常少卿安陆连南夫鹏举吊祭阿骨打奉使所记。时宣和六年。
△《奉使杂录》一卷
绍兴十二年,何铸使金所录礼物、名衔、表章之属。
△《馆伴日录》一卷
无名氏。绍兴二十四年。
△《隆兴奉使审议录》一卷
左奉议郎雍希稷尧佐撰。隆兴二年,编修官胡昉、閤门祇侯杨由义使金人军前,审议海、泗、唐、邓等事,不屈而归。希稷,其礼物官也。所记抗辩应对之语,多出由义。
△《揽辔录》一卷
参政吴郡范成大至能乾道六年使金所记闻见。
△《北行日录》一卷
参政四明楼钥大防,乾道己丑,待次温州教授,以书状官从其舅汪大猷仲嘉使金纪行。
△《乾道奉使录》一卷
参政诸暨姚宪令则乾道壬辰使金日记。
△《奉使执礼录》一卷
进士郑俨撰。淳熙己酉中书舍人莆田郑侨惠叔使金贺正,会其主雍病笃,欲令于閤门进国书,侨不可。已而雍殂,遂回。
△《使燕录》一卷
尚书户部郎龙游余嵘景瞻撰。嘉定辛未,嵘使金贺生辰,会有鞑寇,行至涿州定兴县而回。
△《李公谈录》一卷
翰林学士饶阳李宗谔昌武撰。记其父昉之言,凡三十七事。
△《丁晋公谈录》一卷
不知何人作。
△《贾公谈录》一卷
序言庚午衔命宋都,闻于补阙贾黄中,凡二十六条,而不著其名。别本题清辉殿学士张洎。盖洎自江南奉使也。庚午实开宝三年。黄中,晋开运中以七岁为童子关头,十六岁进士及第第三人。
△《王沂公笔录》一卷
丞相沂公青社王曾孝先撰。记开国以来杂事,凡三十六条。
△《沂公言行录》一卷
天章阁待制王皡子融撰。沂公之弟也。前有叶清臣序文,后有晏殊、杜杞答书。
△《王文正家录》一卷
端明殿学士王素仲仪记其父旦言行遗事。
△《寇莱公遗事》一卷
不知何人作。
△《乖崖政行语录》三卷
虞部员外郎成都李畋撰。述张忠定公咏治蜀政事及言行。
△《安定先生言行录》二卷
杂录胡瑗翼之事及告祠、志、表、祭文等。其间有《贤惠录》、《孝行录》,盖其父讷所为也。《孝行录》别见,《贤惠录》记妇人之贤者。
△《曹武惠别传》一卷
知石州曹偃撰。武惠曾孙也。
△《韩魏公家传》十卷
不著名氏。当是其家所传也。
△《韩忠献遗事》一卷
群牧判官钱塘强至几圣撰。至,魏公之客也。
△《魏公语录》一卷
与《别录》小异而實同。《别录》分四卷,此总为一编。先后次第亦不同,而末一则《别录》所无,姑并存之。
△《魏公别录》四卷
枢密大名王岩叟彦霖撰。亦魏公客。
△《杜祁公语录》一卷
不知何人作。
△《文潞公私记》一卷
记至和请建储及元丰褒赏事。
△《唐质肃遗事》一卷
无名氏。所记唐介子方事也。
△《韩庄敏遗事》一卷
秘书丞韩宗武文若撰。记其父丞相缜玉汝事。末亦杂记他事。宗武,即少年遇洋客者也,年八十二乃卒。此编亦载其诗,云熙宁间得异疾,与神物遇。
△《范忠宣言行录》二十卷
不著姓名,其家所录也。
△《范太史遗事》一卷
翰林学士范冲元长记其父事。
△《傅献简佳话》一卷
不知何人作。记傅尧俞所谈。
△《杜公谈录》一卷
雷泽杜师益等录其父务滋之言。王广渊作序。
△《道乡语录》一卷
不知作者。记邹浩志完语。
△《丰清敏遗事》一卷
给事中章贡李朴先之撰。记丰稷相之事,朱熹为之后序。
△《宗忠简遗事》三卷
不著名氏。录留守开封宗泽汝霖事。亦其家子孙所为也。
△《吕忠穆家传》一卷、《逢辰记》一卷、《遗事》一卷
记建炎丞相吕颐浩元直事。孙昭问刻之广德军。
△《褒德集》二卷、《易学辨惑》一卷
邵伯温撰。录其父诰命、谥议、行状、墓志之属。《辨惑》述传授源流,辨郑夬之妄。
△《吕氏家塾记》一卷
侍讲吕希哲原明撰。
△《桐阴旧话》十卷
吏部尚书颍川韩元吉无咎撰。记其家世旧事,以京师第门有桐木故云。元吉,门下侍郎维之四世孙也。
△《熙宁日录》四十卷
丞相王安石撰。本朝祸乱萌于此书,陈瓘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其强愎坚辩,足以荧惑主听,钳制人言。当其垂死,欲秉畀炎火,岂非其心亦有所愧悔欤!既不克焚,流毒遗祸至今为梗,悲夫!书本有八十卷,今止有其半。
△《温公日记》一卷
司马光熙宁在朝所记。凡朝廷政事、臣僚差除及前后奏对、上所宣谕之语,以及闻见杂事皆记之。起熙宁元年正月,至三年十月出知永兴军而止。
△《赵康靖日记》一卷
参政睢阳赵?叔平所记治平乙巳、丙午间在政府事。
△《刘忠肃行年记》一卷
丞相东平刘挚莘老撰。
△《绍圣甲戌日录》一卷、《元符庚辰日录》一卷
丞相南丰曾布子宣撰。记在政府奏对施行及宫禁朝廷。
△《文昌杂录》六卷
主客郎中南京庞元英懋贤撰。官制初行,元英为郎,在省四年,记一时见闻及古今典故可观览。元英,丞相庄敏公籍之子。
△《闻见近录》一卷
宗正丞三槐王巩定国撰。
△《辨欺录》一卷
韩忠彦记其父嘉祐末命事与文、富诸公辨。
△《回天录》一卷
宣教郎秦湛处度撰。记吕好问围城中事。好问除右丞,诰词有“回天之力”语,故以名录。后有好问谢其祖公著复官表及遗表。
△《尽忠补过录》一卷
修职郎穆伯刍撰。记张孝纯在伪齐时所上本朝书。
△《吴丞相手录》一卷
吴敏元忠撰。记靖康初元事。
△《岳飞事实》六卷、《辨诬》五卷
飞之孙珂撰。
△《丁卯实编》一卷
成忠郎李珙撰。诛曦之功,杨巨源为多,安丙忌而杀之。珙为作传上之于朝,以昭其功,而伸其冤。
△《孔子编年》五卷
新安胡仔元任撰。其父待制舜陟命仔采摭经传为之。
△《诸葛武侯传》一卷
侍讲张栻撰。以陈寿作史私且陋,裒集他传及裴松之所注为此传,而削去管乐自许一则。朱晦翁以为不然,又为后论,以达其意。谓其体正大而学未至,使得游洙泗之门,所就不止此。
△《韩文公历官记》一卷
新安张敦颐撰。颇疏略。其最误者,序言擒吴元济、出牛元翼为一事,此大谬也。为裴度行军司马,在宪宗元和时;奉使镇州王庭凑,在穆宗长庆时。
△《欧公本末》四卷
吕祖谦编。盖因观《欧阳公集》,考其历仕岁月、同官同朝之人,略著其事迹。而集中诗文亦随时附见,非独欧公本末,而时事、时贤之本末,亦大略可观矣。故以入传记类。
△《皇祐平蛮记》二卷
殿中丞冯炳撰。记侬智高事。
△《孙威敏征南录》一卷
学士睢阳滕甫元发撰。言平南之功,皆本孙沔元规,狄青之至,莫能出其右者。余靖归美于青,非实也。甫时通判潮州。
△《唃厮啰传》一卷
不著作者。
△《陕西聚米图经》五卷
閤门通事舍人雄州赵珣撰。珣父振,博州防御使,久在西边。珣访得五路徼外山川道里,康定二年为此书。韩魏公经略言于朝,诏取其书,召见。执政吕许公、宋莒公言用兵以来,策士之言以千数,无如珣者。擢泾原都监,定川之败死焉。珣劲特好学,恂恂类儒者,人皆惜之。
△《元丰平蛮录》三卷
金部员外郎知凤翔府家安国撰。记乞弟、韩存宝事。
△《元祐分疆录》二卷
直龙图阁京兆游师雄景叔撰。元祐初,议弃西边四寨,执政召师雄问之,对曰:“先帝弃之可也,主上弃之则不可。且示弱夷狄,反益边患。”争之甚力,不听,卒弃之。四寨者:葭芦、米脂、浮屠、安疆也。夏人以事出望外,萌侵侮之心,连年犯顺,皆如师雄所料。此书前三卷记当时论辨本末,后一卷行实,不知何人作也。是岁,师雄被命行边,请以便宜行事。夏人与鬼章谋寇熙河。师雄说刘舜卿出师,种谊遂破洮州,擒鬼章以献,其功伟矣。元祐诸老固欲休兵息民,师雄言既不行,功复不赏,殆以专反熙、丰,失于偏滞,终成绍述之祸,亦有以也。师雄,治平二年进士。
△《青唐录》一卷
右班殿直李远撰。元符中取邈川、青唐,己而皆弃之。远,绍圣武举人,官镇洮,奉檄军前,记其经历见闻之实,灿然可观。
△《交趾事迹》十卷
知新州赵勰撰。
△《占城国录》一卷
不著名氏。
△《鸡林类事》三卷
不著名氏。
△《政和大理入贡录》一卷
右迪功郎钱塘周邦撰。其祖穜为集贤修撰知桂州时,归明人黄璘招来大理国入贡,诏穜考究其真伪。穜言伪妄不可凭,乞依熙宁故事支马价发还。璘至京师,力主其事,穜落职奉祠。久而觉其诈,乃改正。复职知广州。
△《安南表状》一卷
绍兴二十五年李天祚进贡,自靖康二年以后,至是始通也。
△《边和录》五卷
承议郎河东陈伯疆撰。载胡世将承公宣抚川陕事。
△《建炎德安守御录》三卷
郡丞东平刘荀子卿编次。建炎初,高密陈规元则守德安御群盗事迹功状。规,后守顺昌与刘锜共成却敌之功者也,以枢密直学士知庐州而卒。
△《淮西从军记》一卷
不著名氏。记绍兴十年金人败盟,淮西诸帅守御事。
△《顺昌破敌录》一卷
不著名氏。记刘锜信叔守御战胜本末。
△《滕公守台录》一卷
不著名氏。睢阳滕膺子勤为台州户曹,方腊之乱,仙层人吕师囊应之,攻城甚急。膺佐太守备御,卒全一城,郡人德之,至今庙食。行状事实,聚见此编。膺后至直秘阁京西漕而终。
△《二杨归朝录》一卷
杨尧弼、杨载绍兴八年所与达赉、乌珠书。时伪齐初废也。末有探报金事数十条。
△《逆臣刘豫传》一卷
杨尧弼等撰。二杨事迹当考。前录题衔称宣义郎、迪功郎,并为大总管府官属。此传尧弼为右从事郎,载为右迪功郎。
△《许右丞行状》一卷
吏部员外郎许忻撰。许公翰字崧老,襄邑人,为尚书右丞。忻其弟也。
△《李忠定行状》一卷
通判洪州李纶撰。其兄丞相纲伯纪事状。叶适正则所作谥议附于后。
△《翟忠惠家传》一卷
翟耆年伯寿述其父汝文公巽事实。忠惠者,私谥也。耆年实邢恕外孙。
△《艾轩家传》一卷
莆田林成季述其季父工部侍郎光朝谦之事实。
△《夹漈家传》一卷、所著书目附
莆田郑翁归述其父樵渔仲事迹。樵死时,翁归年八岁,安贫不竞,顷佐莆郡时犹识之。
△《叶丞相行状》一卷
阁学庐陵杨万里廷秀撰。丞相莆田叶颙子昂乾道丁亥冬雷罢相,至建宁而薨。
△《谢修撰行状墓志》一卷
昭武谢师稷务本奉使闽部,有惠爱,没而民祠之。《行状》,里人黄适景声撰,《墓志》,永嘉陈谦益之撰。其庙曰昭应。
△《朱侍讲行状》一卷
奉议郎三山黄干直卿撰。其高第弟子且子壻也。
△《紫阳年谱》三卷
朱侍讲门人通判辰州昭武李方子公晦撰。
△《笃行事实》一卷
丞相赵汝愚子直编其父善应彦远事状,而罗愿、朱熹所撰行状、墓铭及诸贤哀词,题跋之属,萃为一编。“笃行”者,陈福公题其墓云尔。吕太史跋语有云:“处者易持,出者难工。”朱侍讲取其意以为铭,所以勉其子之意深矣。
△《赵丞相行实》一卷、《附录》二卷
知静江府赵崇宪履常编集。忠定长子也。其一时诸贤祭文、挽歌与嘉定更化之后昭雪诬枉、改正史牒本末,皆见《附录》。
△《赵忠定行状》一卷、《谥议》一卷
知光州鄱阳柴中行与之撰。其《谥议》刘允济全之、杨方子直所为也。
△《倪文节言行录》三卷、《遗奏志状碑铭谥议》一卷
户部郎中倪祖常子武辑其父尚书遗事。《行状》,锡山蒋重珍良贵撰;《碑铭》,临邛魏了翁华甫撰。
△《赵华文行状》一卷
文林郎赵山李燔敬子撰。忠定之子,吏部崇宪履常也。
△《八朝名臣言行录》二十四卷
侍讲朱熹撰。以近代文集及传记所载本朝名臣言行,掇取其要,辑为此录。前五朝五十五人,后三朝四十二人。
△《中兴忠义录》三卷
龚颐正撰。自建炎至绍兴辛巳,上自李若水、刘韐贵臣、名士,下及一妇人、卒伍之微,皆录之。
△《孝史》五十卷
太学博士新喻谢谔昌国撰集。曰君纪五、后德一、宗表五、臣传三十五、文类二、夷附一。谔后至御史中丞,淳熙名臣,乐易君子也。
△《孝行录》三卷
京兆胡讷撰。始得此书,不知讷何人也。所记多国初人,已而知其为安定先生翼之之父,仕为宁海节度推官。
△《古今孝悌录》二十四卷
庐陵王绍珪唐卿撰。
△《廉吏传》十卷
成都费枢伯枢撰。自春秋至唐,凡百十有四人。宣和乙巳为序。
△《南阳先民传》二十卷
题南阳王襄元祐癸酉岁序。所记邓州人物自百里奚、直不疑而下至唐范传正、韩翃,凡一百六十人。
△《典刑录》十二卷
苕溪吴宏编。凡五十二门,大略於《言行录》中钞出。
△《近世厚德录》四卷
题百炼真隐李元纲国纪编。沈濬道原为作序。
△《救荒活民书》三卷
从政郎鄱阳董煟编进。煟,绍熙五年进士,尝知瑞安县。
△《仁和活民书》二卷
秀州司户会稽丁锐集。
△《折狱龟鉴》三卷
承直郎开封郑克武子撰。初,五代宰相和凝有《疑狱集》,其子水部郎和濛续为三卷,六十七条。克因和氏之书分为二十门推广之,凡二百七十六条,三百九十五事。起郑子产,迄于本朝。
△《明刑尽心录》二卷
丁锐为鄂州司理,又集此书。
△《好还集》一卷
秀水娄伯高元龙编报应之事,为十门。
△《先贤施仁济世录》一卷
奉化丞山阴诸葛兴编。凡十门,皆本朝诸贤事实也。
△《莆阳人物志》三卷
知兴化军永嘉林纮文伯撰。以图志不叙人物,故特为是编。莆壤地褊小,而人物特盛。
△《卧游录》一卷
吕祖谦撰。晚岁病废卧家,取史传所载古今人境胜处录之,而以宗少文卧游之语,寘诸卷首。
△《上庠录》十卷
光州助教吕荣义撰。杂记京师太学故事。
△《上庠后录》十二卷
三山周士贵撰。记中兴太学事,颇疏略。
△《昭明太子事实》二卷
知池州赵彦博富文编。昭明庙食于池,颇著灵响。元祐始赐额曰“文孝”。
△《祠山家世编年》一卷
詹仁泽、曾樵编辑广德横山神张王事迹。
△《海神灵应录》一卷
永嘉贡士陆维则撰。太守韩彦直子温为之序。初,元祐中太守直龙图阁范峋梦海神曰:“吾唐李德裕也。”郡城东北隅,海仙坛之上有庙,初不知其为何代人。峋明日往谒,其像即梦中所见。自是多响应。然封爵训词惟曰“海神”而已。
△《鄂国金陀粹编》二十八卷、《续编》三十卷
岳珂撰。
○法令类
△《律文》十二卷、《音义》一卷
自魏李悝、汉萧何以来,更三国、六朝、隋、唐,因革损益备矣。本朝天圣中,孙奭等始撰《音义》,自名例至断狱,历代异名皆著之。
△《唐令》三十卷、《式》二十卷
唐开元中宋璟、苏颋、卢从愿等所删定。考《艺文志》卷数同,更同光、天福校定,至本朝淳化中右赞善大夫潘宪、著作郎王泗校勘其篇目、条例,颇与今见行令式有不同者。
△《刑统》三十卷
判大理寺燕山窦仪可象详定。初,范质既相周,建议律条繁广,轻重无据,特诏详定,号《大周刑统》,凡二十一卷。至是重加详定,建隆四年颁行。
△《绍兴刑统申明》一卷
开宝以来累朝订正与《刑统》并行者。
△《嘉祐驿令》三卷
三司使梁国张方平安道等修定。前一卷为条贯敕,后二卷为则例令。官吏、帮支、驿券、卫官、傔从之类,皆据此也。
△《庆元敕》十二卷、《令》五十卷、《格》三十卷、《式》三十卷、《目录》一百二十二卷、《随敕申明》十二卷,总二百五十六卷
丞相豫章京镗仲远等庆元四年表上。国朝自建隆以来,世有编敕,每更修定,号为“新书”。中兴至此,凡三修矣。其有续降指挥,谓之“后敕”,以待他时修入云。
△《绍兴贡举法》五十卷
丞相万俟?等绍兴二十六年表上。
△《绍兴监学法》二十六卷、《目录》二十五卷、《申明》七卷、《对修厘正条法》四卷,共六十二卷
宰相秦桧等绍兴十三年表上。
△《嘉泰条法事类》八十卷
宰相天台谢深甫子肃等嘉泰二年表上。初,吏部七司有《条法总类》,《淳熙新书》既成,孝宗诏仿七司体分门修纂,别为一书,以“事类”为名,至是以《庆元新书》修定颁降。此书便于检阅引用,惜乎不并及《刑统》也。
△《嘉定吏部条法总类》五十卷
嘉定中,以开禧重修《七司法》并《庆元海行法》、《在京通用法》、《大宗正司法》参定,凡改正四百六十余条。视淳熙《总类》增多十卷,七年二月颁行。
△《役法撮要》一百八十九卷
提举编修宰相京镗等庆元六年上。自绍兴十七年正月以后,至庆元五年七月以前,为五十五门,又八十二小门,门为一卷外,为参详目录等。卷虽多而文甚少。其书于州县差役,极便于引用。
△《刑名断例》十卷
不著名氏。以《刑统》、《敕令》总为一书,惜有未备也。
△《营造法式》三十四卷、《看详》一卷
将作少监李诫编修。初,熙宁中,始诏修定,至元祐六年成书。绍圣四年命诫重修,元符三年上,崇宁二年颁印。前二卷为《总释》,其后曰《制度》、曰《功限》、曰《料例》、曰《图样》,而壕寨石作,大小木雕镞锯作,泥瓦、彩画刷饰,又名分类,匠事备矣。
△《修城法式条约》二卷
判军器监沈括、知监丞吕和卿等所修敌楼马面团敌式样,并申明条约。熙宁八年上。
△《宣和军马司敕》十三卷、《令》一卷
宣和所修。
△《金科类要》二卷
不著名氏。
△《元丰刑部叙法通用》一卷
末载《申明》,至绍兴、淳熙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