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能不举,则为失材;知恶不黜,则为祸始
知能不举,则为失材;知恶不黜,则为祸始 : 黜(chù): 贬降,罢退。了解贤能的人却不举荐,就会埋没人才;知道作恶的人却不驱除,就会导致祸患。指荐贤除恶是吏治的重要举措。语出唐·李世民《金镜》:“己之所谓贤,未必尽善;众之所谓毁,未必全恶。知能不举,则为失材;知恶不黜,则为祸始。”[例] 重视吏治和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追究,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统治秩序的基本国策,建立完备的法律系统和追诉机构惩治职务犯罪是中国法治的传统内容。……“~”。(刘竹冬《职务犯罪追诉机制与法律规则缺陷及其完善》)|当好人受气、坏人吃香的局面出现,国家不乱才是怪事。所以,前人从切身的经历中得出血的教训:“~。”(晟辉《知恶不黜,则为祸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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