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而缓法制者亡,理军而废纪律者败 : 治理国家而放宽法令制度的,一定会衰亡;治理军队废弛纪律的,一定会覆败。指治国治军必须严明法纪。语出宋·何去非《何博士备论·李广论》:“正义之立,在国为法制,在军为纪律。治国而缓法制者亡,理军而废纪律者败。”[例] “~”。不仅治国、治军如此,治理任何单位都是如此。没有严格的制度和纪律,人心就是一盘散沙,就谈不上工作效率,更谈不上应付紧急情况。(薛小飞《强者必治 治者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