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疑惟轻,功疑惟重
罪疑惟轻,功疑惟重 : 罪行轻重不好确定时,处罚要尽可能从轻;功劳大小难以确定时,奖赏却不妨从厚。指赏罚应实行宽厚政策。语出《书·大禹谟》:“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例] 〔弘正议曰〕夫与杀不辜,宁失不经,~,斯则古之圣王,垂此明法。(《陈书·沈洙传》)|《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宋·苏轼《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这种帝王之德所代表的就是一般人所没有的统治权力或者说国家的权力正面功能,表现为一种由上至下的施舍与恩惠,而且帝王的这种特权是不能与其拥有的惩罚特权相分离的。(张宁《宽恕问题的中国脉络》)也作〖狱疑则从去,赏疑则从与〗汉·刘向《新序·杂事》:“朱公曰:‘侧而视之,一者厚倍,是以千金。’梁王曰:‘善。’故~。”增作〖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汉·贾谊《新书·大政上》:“~。戒之哉!戒之哉!慎其下,故诛而不忌,赏而不曲,不反民之罪而重之,不灭民之功而弃之。”倒作〖功疑惟重,罪疑惟轻〗明·余继登《东事议》:“~。所以慰安将士之劳,振扬朝廷之威者,圣意已定,然必特遣科臣查勘者,亦以功罪明而后可以议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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