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精而后阐其妙,至变而后通其数
至精而后阐其妙,至变而后通其数 : 达到最精粹的境界,而后才能阐述它的妙处;达到最微妙的变化,而后才能通晓它的规律。指写作的诀窍要在长期实践中去体会。语出南梁·刘勰《文心雕龙·神思》:“至精而后阐其妙,至变而后通其数。伊挚不能言鼎,轮扁不能语斤,其微矣乎!”[例] 魏晋玄学有一基本观点:“物无妄然,必由有理。”他们所孜孜探讨的也就是“本末”、“有无”之理。刘勰接受了此种观点,认为“思无定契,理有恒存”。具体到文术,则亦“术有恒数”,因此,尽管要“~”,但仍然还是可以探讨研究的,而且必须研究。(李清良《〈文心雕龙〉方法论体系之梳理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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