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不生,大罪不至 : 小的过错不发生,就不会形成大的罪恶。指大罪是由小过逐渐发展而来。语出《韩非子·内储说上》:“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例] “夫~,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令人惊讶的秩序是建立在微不足道的细节上的。香港的人行横道,除了有红绿灯做指示,还有频率不同的铃声来提示,你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细节处置。(王甲佳《信息化的香港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