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

来源:岁年网 时间:2017-09-01 21:49:47 格言大全

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 : 指圣人建立法制,本来就是为了使天下公正无私。语出宋·陈亮《问答》:“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而非以避祸乱。心有亲疏,则祸福倚伏于无穷,虽圣智不得而防也。”[例] 所谓公法、公议体现的普遍权威意义,正是维护符合政治权力主体之根本利益的秩序诉求,对此,古人曾用他们的语言做了明确的表述。例如南宋功利派思想家陈亮说:“~。”(葛荃等《“公私观”三境界析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