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衅焉,妖不自作
人无衅焉,妖不自作 : 衅(xìn): 过失。妖: 妖孽,怪异。作: 兴起;发生。人自身没有过失,妖孽怪异的事情就不会发生。指妖异的事情由人而生。语出《左传·庄公十四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例] 传曰:“~。”故孔子对哀公以“老者不教,幼者不学,为俗之不祥”。(清·顾炎武《日知录·不吊不祥》)|早在春秋时代,人们就认识到“人弃常,则妖兴”,所谓“妖由人兴也。~”。而所谓“服妖”,正是汉文化传统内在力量消解的外在表征。(谢选骏《文化史上的兀鹰》)也作①〖吉凶由人,妖不自作〗隋·李德林《天命论》:“谦光满覆,义在知几。~。”②〖人无衅焉,妖不妄作〗唐·魏徵《十渐不克终疏》:“‘~’。伏惟陛下统天御宇十有三年,道洽寰中,威加海外,年谷丰稔,礼教聿兴,比屋喻于可封,菽粟同于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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