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
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 : 文: 道义。武: 法纪。用道义教育士兵,使他们听从命令;用法纪约束士兵,使他们行动一致,这样就一定能取得胜利。语出《孙子·行军》:“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例] 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理,譬如骄子不可用也。是故~。(唐·李筌《太白阴经·子卒》)|“故~”。其基本的含义是说用道义来教育士兵,用法纪来统一步调,这样的军队打起仗来一定能取得胜利。(肖光恩等《稻花香集团的兵法营销策略》)|孙子认为要用政治道义教育士卒,用军纪军法来统一步调,这样的军队打起仗来就必定胜利。这就是《孙子·行军》篇中所说的“~”。(古世权等《孙子的军事思想与体育》)减作〖令之以文,齐之以武〗 刘伟成《怎一个“情”字了得——汉津监狱“以情感人”开展政治工作的调查》:“政治工作要‘~’。在‘严’中体现‘爱’,在‘爱’中体现‘严’,把二者统一起来思考,找准二者之间的最佳的平衡点,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发挥好干警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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