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万章》: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
【提要】:
子产得活鱼,让养于池塘,为管理池塘之官所骗,寓言人在合情合理之事面前,容易受骗。
【词目】:
【郑相鱼】4296 周昙《郑相》:“郑相清贤慎有馀,好鱼鱼至竟何如。退鱼留得终身禄,禄在何忧不得鱼”。按:此诗似吟咏公仪休事,然公仪休为鲁相,未闻为郑相。或为两事并咏。《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常自给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