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土地管理法手册

征地包干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201页(410字)

征地包干费是指根据征地项目最后计算确定的征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以及规定的征地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总和。实现包干征地时,征地单位须将全部包干费(包括原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地面附着物拆迁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等三材指标)列入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投资总概算之中,在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之后,根据土地划拨情况,将包干费一次或几次拨交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部门扣除了2%或3%的征地管理费之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向被征地单位统一支付各项征地补偿费、补助费和其它有关的费用。

征地包干费与征地包干工作是联系在一起的,实行征地包干是由土地管理部门与被征地单位协商征地补偿方案,政府征地后再划拨给建设单位使用,用地单位一般不再与被征地单位直接接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