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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依法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的重要性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67页(1331字)

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劳动关系的变化,要求工会必须明确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基本身份和基本任务,这就是工会是以劳动者代表的身份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的《劳动法》已作了明确的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在计划经济下,工会的身份一直是个无法明确的问题。工会自己说,我们是职工的代表,然而,企业行政和国家不代表职工吗?实际当中也是这样,工会代表职工,厂长也代表职工,而且厂长比工会更能代表职工。这是因为整个社会经济都由国家来计划,并直接指挥企业来实行。在这种情况下,职工的利益也在国家的“计划”之列,这种利益是通过企业实现的。工会只是协助国家和企业来实现这种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工会怎么能够在国家和企业行政面前代表职工呢?

随着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劳动关系的变化,要求工会必须明确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这就是工会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代表。工会是劳动者的代表这一命题,是在劳动关系的主体明晰和利益分化的情况下才确立的。随着劳动关系主体的明晰和利益的分化后,三方利益格局的形成,国家、企业和劳动者都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在劳动关系双方主体明晰化的情况下,作为劳动力使用者一方的企业经营和管理者,也在要求明确自己的管理者的身份,并明确和保障自己作为管理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的要求,也是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的要求。如目前社会上要求承认“企业家阶层”并在制度上予以保证呼声越来越高,企业家协会在社会上越来越活跃,其作用也日益突出的情况,即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但作为劳动关系的另一方的劳动者,也越来越强烈的要求工会能够切实地作为自己的代表。如果说在计划经济下,职工的利益主要是由国家和企业来代表的,职工不需要自己的特定的代表,那么,在市场经济下特别是在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以后,劳动者便会直接和强烈的感受到在劳动关系的处理中,必须要有自己的特定的代表。这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和劣势的劳动者,单靠自己个人的力量,是很难有效的维护自己利益的。个别的劳动者的利益,必须要有特定的组织来代表,才可能作为一种集体的和社会的利益来表达和维护。这一特定的组织即是工会。

工会是劳动者为维护自己利益的产物,代表劳动者,是工会安身立命的基础。市场经济为工会明确自己的身份提供了社会条件,而且工会也必须确立自己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工会如果不切实成为劳动者的代表,工会也就无法在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中立足并发挥作用。工会作为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代表,必然应该以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这种维护是以劳动关系双方既有共同利益,又存在着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为前提的。工会只有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利益,才能使劳动关系稳定,进而实现共同利益。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和政府需要工会来协调劳动关系,劳动者需要工会代表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既是劳动关系发展和完善的要求,也是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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