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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675页(453字)

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①提案初审。由各代表团(组)对提案进行初审,审定提案内容是否有立案价值,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经初审后筛选上报专门小组(委员会)。②提案整理。专门小组(委员会)对收集的提案,进行归纳、分析、统计、登记。各代表团(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可归并为一个提案,便于集中处理。③提案输送。根据提案内容,对一些涉及面广、群众呼声强烈的重要提案,可在预备会期间,经工会委员会审定,做为大会议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对属于企业行政处理的提案,由厂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提案解答处理要规定严格期限。④公布处理结果。提案的处理情况,要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厂长向大会报告处理结果。在一般情况下,提案处理完毕,可在提案处理专栏公布,包括提案人、提案案由、处理结果、处理时间等。也可以通过与提案人见面或书面通知形式,公布处理结果。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要求有关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或可继续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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