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行往来的组织和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269页(878字)

(一)联行往来的基本概念

联行往来是指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结算、资金调拨等业务所引起的相互存入、暂欠款项的资金账务往来。

银行是社会资金运转的枢纽,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经济往来的纽带。各企业、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求,以及国家预算款项的上缴下拨、货币发行与回笼,都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这就必然在各行处之间发生相互代收、代付的对应关系,构成了联行往来业务。

(二)联行往来的管理体制

中央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都各自建立了本系统的联行往来。由于联行往来账务数量多且关系错综复杂,为减轻总行的工作量,对联行往来实行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划分为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三级,实行总行、分行、支行分级管理体制。

1.全国联行往来

由总行负责管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凡经总行批准、发给全国联行行号、联行专用章和全国联行密押的行处,有资格参加全国联行往来,并由总行负责结清账务,监督往来。

2.分行辖内往来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负责管理,适用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参加分行辖内往来的行处,由管辖分行核准发给省辖联行行号和省辖联行专用章,由管辖分行负责监督结清。

3.支行辖内往来

适用于同一市县范围内不同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参加支行辖内往来的行处,由管辖支行发给支行辖内往来行号和专用章,由支行管理并负责监督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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