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业务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262页(2581字)

(一)发放抵押贷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抵押贷款时,应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书”,写明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日期,抵押品名称、数最、价值、存放地点等有关事项,由信贷部门审批同意后,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将有关抵押品或抵押品产权证及有关契约单证移交银行,审查无误后,签发“抵押品保管证”交借款人,出纳部门登记有关登记簿,会计部门通过“待处理抵押品”表外科目登记反映,同时,要经常检查抵押品的保管情况,保证账实相符,防止发生损失。

借款人使用贷款时,由信贷员根据确定的贷款额度,填具一式五联的借款凭证并签字后,加盖借款人预留印鉴,经信贷部门有权人员审批后,与抵押单证、保险单等一并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在收到信贷部门转来的有关凭证,审查无误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借款人的要求办理转账(各联借据和处理程序同信用贷款)。其分录为:

借:抵押贷款——借款人户

贷:××存款——借款人存款户或:

贷:现金

(二)计收抵押贷款利息的核算

抵押贷款采取逐笔计息的方式计收利息。每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到期收回本息时,冲减应收利息。具体处理程序同于信用贷款。

(三)到期本息如数收回的抵押贷款核算

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应主动提交放款收回凭证或转账支票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会计凭证的处理与信用贷款相同。其分录是:

借:××存款——借款人存款户或:

借:现金

贷:抵押贷款——借款人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牧人户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

抵押贷款本息全部收回后,银行会计部门应根据信贷部门签收的“抵押物品、证券退还通知书”填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销记“待处理抵押品”表外科目记录。出纳部门销记有关登记簿,并收回借款人收执的“抵押品保管证”后,退还抵押品。

(四)抵押贷款到期不能收回,按规定处理抵押物的核算

按照规定,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即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并按规定计息。具体处理程序同于信用贷款。如贷款逾期一个月以上,借款人仍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经催收无效,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

1.将抵押品转入账内时应按抵押贷款及应收利息之和作价入账

进行这一账务处理时,其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或××科目)

贷:贷款逾期——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贷:累计折旧

2.出售抵押品的处理手续

按规定拍卖抵押品时,应以拍卖所得净收入抵补贷款本息。

(1)净收入高于贷款本息的核算。

如拍卖所得净收入高于贷款本息之和,其差额作利息收入入账。其分录是:

借:现金(或××科目)

贷:逾期贷款——××贷款人户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2)净收入低于贷款本金时的核算。

如拍卖所得净收入低于贷款本金,其本金不足部分从贷款呆账准备金中核销,应收利息从坏账准备中核销。其分录是:

借:现金(或××科目)(净收入部分)

贷款呆账准备(小于本金部分)

贷:逾期贷款——××贷款人户(本金)同时,

借;呆账准备

贷: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

(3)净收入高于贷款本金但低于本息之和时的核算。

净收入如高于贷款本金,低于本息之和,则全额补偿贷款本金和部分补偿应收利息后,不足部分从坏账准备中核销。其分录是:

借:现金(或××科目)(净收入部分)

坏账准备(不足部分)

贷:逾期贷款——××贷款人户(本金)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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