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提留使用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59页(254字)

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1)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兴办集体企业。(2)公益金,用于五保户供养、特别困难户补助、合作医疗保健以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3)管理费,用于村干部报酬和管理开支。村干部报酬实行定额补助和误工补贴两种形式。具体定额补助人数、标准和误工补贴办法,由乡人民政府根据村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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