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体敏感性皮炎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皮肤病性病诊疗手册》第313页(536字)

本病又称自身致敏性皮炎,系患者对自身病灶组织的病理产物发生过敏反应而产生的泛发性皮肤炎症。原发病灶好转后,继发皮疹也随之消退。

〔诊断要点〕

一、患者先有一原发病灶,如慢性湿疹、接触性皮炎、郁滞性皮炎等,由于治疗不当或因过度刺激或继发感染等引起原发病灶恶化,一般经1周~2周的潜伏期,出现本病。

二、皮疹发生在远离病灶部位,呈泛发性、对称性湿疹样改变。常为散在红色丘疹、丘疱疹,可融合成片,糜烂、渗出、结痂或脓疱,偶见玫瑰糠疹样损害。

三、瘙痒。

四、病程一般2周~4周左右,原发病灶好转,继发性损害也随之减轻或消退。

〔治疗〕

一、积极治疗原发病灶。

二、对全身播散性皮疹的治疗同接触性皮炎。短程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常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上一篇:混合结缔组织病 下一篇:白塞氏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