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00页(579字)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总的来说,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和特点来确定和调整。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1.是否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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