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履行过入党手续已成为党员的党籍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22页(279字)

过去没有办理入党手续,但已长期成为党员的,对这些人的党籍问题,首先要调查分析产生的原因,看其现在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然后,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确实属于组织上的原因,又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现在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他们的党籍,一般不必再办理入党手续,党组织作出书面结论并归入本人档案。如果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到党内来的,鉴于其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现在又具备党员条件,可以承认他们的党籍,但应该指出他们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到党内来是错误的,其中严重的应该酌情给予党纪处分。如果是混入党内的坏分子,应该清除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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