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会的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64页(827字)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指定会议记录人员;

(2)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

(5)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讨论中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6)发展对象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释说明的,应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赞成人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

(8)支部书记总结。会后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否则,由支部保存备查。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入党介绍人不得投弃权票。表决要逐个讨论和表决,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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