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工作的职责范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306页(621字)

党员教育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途径。

基层党员教育工作的职责范围主要有:

(1)列入工作日程。党的基层组织要经常了解和研究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教育的进展情况,及时确定党员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并组织检查、督促实施。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做好党员轮训工作,并按照上级党员教育部门对党员教育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的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3)抓好基础性工作。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党员教育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的硬件设施,以保证基层党员教育工作的正常化、系统化。

(4)积极探索党员教育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不同时期和不同阶段进行党员教育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协助有关单位办好党员教育刊物。要及时向党员教育刊物提供本单位党员教育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教育成果,使它们在基层党员教育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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