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331页(717字)

集中教育是党组织以办班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集中教育一是指基层党组织选送党员到基层党校接受系统教育;二是指基层党组织利用基层党校或其他相应场所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集中教育最显着的优点是可以使党员集中精力,比较系统地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教育。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集中教育应注意:

(1)要有明确的教育目的和要求。要充分调查和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社会活动等情况,明确在每次集中教育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制定好相应的教育计划。一般以专题教育为主,不要贪多求全。

(2)形式方法要灵活多样。根据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的行业、职业、年龄、经历、职务以及文化程度等不同情况,可以采取脱产、半脱产、业余等形式进行教育;也可以举办系统的理论学习班或结合形势和中心工作举办专题学习班等形式进行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还要注意运用好理论灌输和形象教育相结合等方法。无论何种形式,都要从实际出发,注重教育的生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3)要有专人负责。集中教育中重点的把握、辅导的落实、学员学习体会的交流和小结活动的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教育计划落到实处。

(4)要处理好工学矛盾。集中教育应注意不要影响和耽误正常的生产和工作。通过业余党校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是党员集中教育较为普遍采用的一个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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